113年度捐助社福團體專案工作計畫自112年9月15日起至11月15日止受理申請,凡以增進婦女福利、兒少權益及福利、老人福利、身心障礙者福利為設立宗旨之團體,其中以提供直接服務之團體為優先。(辦法如附檔案)申請單位應來函檢具組織簡介、詳細工作計畫、經費預算等書面資料,以供審核,並郵寄10050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9號。 附加檔案: 113社福團體經費申請辦法.doc 回列表 下一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