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民国妇联社会福利基金会成立於民国86年,以推展、举办或捐助(赠)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为宗旨,包括下列各项: 青少年福利事项。 儿童福利事项。 妇女福利事项。 老人福利事项。 身心障碍者福利事项。 公益及社会救助事项。 推展国际间慈善福利事项。 推动有关社会福利法令之订立。 接受主管机关指导办理事项。 协助政府提供军人及军眷福利事项。 其他有关社会福利及公益慈善事业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