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1月07日中時電子報(丁世傑報導)
婦聯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? 法院打臉黨產會 認「黨產條例」有違憲之虞
(8日07:35更新)不當黨產委員會日前認定「婦聯會」為國民黨附隨組織,婦聯會不服處分提出行政訴訟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1月5日做出裁定,認為「黨產條例」有牴觸憲法之疑義,於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憲案公布前,停止婦聯會告黨產委員會的訴訟程序。
黨產會緊追殺婦聯會,於2月1日認定其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。為此,婦聯會對黨產會提告,並於6月27日在台北高等法院開庭。
開庭過程中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黨產會認定附隨組織一事,法官指出必須要由黨產會提出舉證或相關的文件。
雷倩於6月27日在臉書痛批,蔡政府的作為都衝撞了現代法治國的原則,甚至違背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,「婦聯會被認定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便是最好的例子。」
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1月5日做出107年度訴字第260號裁定,由於已另案認為黨產條例第2條、第4條第1款、第2款、第8條第5項前段、第14條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,已提出形成確信違憲之具體理由,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。因此,於司法院大法官就本院聲請釋憲案作成解釋公布前,停止婦聯會告黨產會的訴訟程序。
對此,婦聯會表示:高等行政法院再次認為本案確有違憲疑慮,而裁定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解釋之前停止審判,因此黨產會應立即停止依有違憲之虞的黨產條例運作,以免未來發生國家及行為人個人被追訴求償的責任與風險。
2018-11-08 14:06聯合晚報 記者連珮宇、周志豪/台北報導
婦聯會案 法院:釋憲前停止訴訟
婦聯會今年2月被黨產會認定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,追討婦聯會385億資產,婦聯會提起訴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5日裁定,不當黨產條例釋憲公布前,停止一切訴訟程序。黨產會追討資產受阻,婦聯會今天說,黨產會應即刻停止運作。
針對法院裁定,黨產會表示,停止訴訟,不影響原處分效力,婦聯會經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後,凍結名下資產,其動支依然須向黨產會申請許可,是為確保台灣政黨公平競爭。
欣裕台、中投公司不服遭黨產會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,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,當時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,聲請釋憲,裁定停止訴訟,儘管當時黨產會抗告,但被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,全案將待大法官釋憲結果出爐後,才能進行下一步訴訟。
這次審理婦聯會行政訴訟的法官,援引當時法官判決,依據行政訴訟法第178條之一,裁定本案所適用法律,因有牴觸憲法疑義,在聲請大法官釋憲結果確定前,停止訴訟程序。
至於婦聯會另指稱黨產條例第3條、第4條、第5條、第6條、第8條、第9條、第11條第2項、第12條、第26條,均有違憲疑義,另備聲請釋憲狀。
法官認為,其中部分法規並非本案處分的直接法律依據,至於其他有違憲疑義的黨產條例,包括第4條、第8條等,已由欣裕台、中投公司案法官聲請釋憲(107年度憲三字第15號),法官考量訴訟經濟利益與司法資源共享,認定並無另案聲請釋憲之必要。
婦聯會表示,黨產會應立即停止依照有違憲之虞的黨產條例運作,以免未來發生國家及行為人個人被追訴求償的責任與風險。對台北高等法院的裁定,婦聯會深感欣慰,有信心打贏台灣民主法治史上關鍵的一仗。
婦聯會指出,黨產會今年2月片面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,凍結所有資產,有違憲之虞,妨礙婦聯會長期從事的公益事業。黨產會一意孤行傷害的,不僅是婦聯會創立至今一貫助人精神,受影響最鉅者,是每一位亟待關懷與幫助的弱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