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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捐助社福團體辦法4
https://www.nwl.url.tw/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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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捐助社福團體辦法

本會八十六年十一月成立以來,以推動社會福利事業為宗旨,近年來國內社會福利與服務之需要不斷增加,各社福團體推展之工作亦不斷擴張,所需經費相對提高,特訂定本辦法,以擴大關懷層面,增進全民福祉。

一、捐助對象:

     1.凡以增進婦女福利、兒少權益及福利、老人福利、身心障礙者福利為設立宗
        旨之團體,其中以提供直接服務之團體為優先。

     2.申請單位應具有公信力,財務健全,且有實際工作成果,並已登記立案之非
        營利公益社福慈善團體為限。

     3.急難救助及弱勢團體福利。

二、申請方式:

     申請單位應提供組織簡介、詳細工作計畫、經費預算等書面資料,以供審核。

三、受理時間:

      1.為配合年度預算及計畫,申請案於每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受理申請。

      2.惟緊急狀況、特殊個案不在此限。

四、審查方式:

      申請案件將由分組由本會董事、監察人及外聘公正專業人士審查,於11月底
      以前完成審核。

五、經費預算

      捐助經費按本基金會年度經費預算辦理。

六、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之,修改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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