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1
最新消息
2
新聞
3
9月3日-高中職學生就學補助徵件作業4
https://www.nwl.url.tw/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
Missing parameters [image]

自即日起至9月底辦理109學年度高中職學生就學補助徵件作業,本會委請婦聯會13個縣市分會查訪家境困難之高中職學生,經支會初審、分會複審通過後報 由本會核發就學補助金,每位新台幣壹萬元。
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

高中(職)學生就學補助辦理要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00年3月2日第五屆第四次董事、監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察人聯席會議通過修訂條文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03年11月13日第六屆第七次董事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監察人聯席會議通過再次修訂條文。

一﹑補助目的:

    為鼓勵清寒家庭子女努力向學,特訂定高中(職)學生就學補助辦理要點,以資助其就學相關費用如雜費等,俾利其完成高中(職)學業,得以立足社會﹑服務人群。

二﹑補助對象:

(一) 在公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就學,具有學籍之在校學生。

(二) 家庭貧困,生計困難,以致無力負擔就學相關費用者。

(三) 每一清寒家庭以補助一名為限。

三﹑補助名額:

    每縣市以二十名為原則,其中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以四十名為原則,各縣市如有特殊情況,得專案辦理。

四﹑補助金額:

    每名學生每學年以補助新台幣壹萬元為原則。

五﹑辦理程序:

(一)本項就學補助每年九月間接受申請,十一月頒發

     ,每名學生各頒發壹萬元。

(二)本會每年八月中公布本辦理要點,會請中華民國

     婦女聯合會協助辦理有關事宜,並函請其縣市分

     會通知各鄉鎮市支會及高中(職)學校,查訪符合

     補助條件之清寒學生,填妥申請表,審查屬實

     後,連同有關證件陳報縣市分會。

(三)請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各縣市分會於九月底前

     召開常務委員會審核申請資格後,評審出最需要

     資助之清寒學生二十名(或四十名),陳報推薦

     名單,並附申請表送本會。

(四)本會彙整婦聯會各分會推薦名單後,於十一月間

     召開董事會決審。

(五)本會董事會決審通過補助名單後,即於十一月間

     頒發就學補助金。

(六)各縣市頒發就學補助金,得請董事們前往輔導。

六﹑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依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




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