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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1日-大法官釋憲只為當政者服務4
https://www.nwl.url.tw/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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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法官釋憲只為當政者服務         1090831

司法院大法官對於「黨產條例」條文是否違憲,8月28日作出全部合憲的決定,讓憲法學者、專家、媒體跌破眼鏡,對於大法官赤裸裸附和當政者的作為,直接變身為民進黨的附隨組織,同聲譴責。 綜合他們的看法,主要有以下幾點:
─ 四位提出不同意見書的大法官認為,此釋字第七九三號解釋有「理由不備、價值失衡之嫌」;對從前的附隨組織與現在的附隨組織等同視之,溯及既往根本不具憲法上重大公共利益。「不容許為達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及落實轉型正義之目的,而不擇手段,以不符合憲法意旨、權力分立及正當法律程序等法治國之方式為之」。
─ 黨產條例違反憲法保留原則、違反權力分立、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、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原則、比例原則、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。
─ 黨產條例違憲的條文極多,大法官僅就第2條、第4條、第8條、第 14條作出解釋,以鋸箭方式執行護航行政當局的任務,將留下抹不去的歷史汙點。
─ 黨產條例第五條,「舉證責任倒置」的手段,使黨產會得以為所欲為,肆意認定打擊對象為附隨組織,並推定其財產為不當取得,違背民主法治所遵奉的「無罪推定」原則。
─ 民進黨政府以模糊籠統的「轉型正義」口號,在立法院優勢下通過黨產條例,在行政院下設立「黨產會」,遂行其對前執政黨的清算鬥爭,旁及人民團體,缺乏正當性,無助國家與社會的和諧安定。
─ 黨產會既有調查權,又有認定權,是「球員兼裁判」,由現在執政黨發動來清算在野黨,不符社會重大公共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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